清水河县利益导向出台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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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提出的“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计划和呼和浩特市为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制定的人口和计生专项经费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08年清水河县落实九项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机制。
        一是认真落实“关爱女孩”行动工作。由过去每个乡镇仅帮扶5名女孩增加到每个乡镇帮扶10名,全县共计扶助60名女孩,每名女孩每年扶助资金300元。
        二是继续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从今年开始,各乡镇应增加帮扶计生“三结合”户数,每户每年帮扶资金不少于200元。
        三是市委、市政府下调国家奖励扶助年龄到50周岁,要求各乡镇认真摸底,按照奖励标准,如实上报。
        四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照农村独男户每年60元,独女户每年240元的标准如数落实到户。
        五是开展好独生子女健康平安保险,这是2008年推行的一项惠民计生家庭奖励政策,对0——14周岁以内的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健康平安保险,每户每年30元的保险费由财政负担,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六是计划生育家庭落实结扎措施奖励。凡农村政策内二孩家庭落实结扎措施一次性奖励1500元。双女家庭落实结扎措施一次性奖励2500元。
        七是继续推行计划生育家庭在农村合作医疗中高报5%的政策,完善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和因计划生育手术病发症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家庭的救助机制。
        八是实行农村双女结扎户家庭率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每户解决1人,从2008年起每人每年按720元的标准发放。
        九是全面推进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全县扶贫经费的10%用于扶持计划生育贫困户。由县人口计生局提供扶持花名,县扶贫办同乡镇共同落实项目和资金。同时,各涉农部门在制定各项惠农政策时,要主动和人口计生部门会商、会签,以保证各项惠民政策充分体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公开和公正,保证向计划生育户倾斜、照顾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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